三亚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已修改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责任单位未采取有效预防控制措施,导致病媒生物密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或者防控设施合格率不符合国家考核标准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