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第四章 督查与考核第三十五条已修改市、区爱卫会应当建立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爱国卫生管理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或者举报。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受理、调查举报事项,作出相应处理并向举报单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对积极举报、提供证据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可以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