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第四章 督查与考核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爱国卫生督查督办机制,实行市、区分级管理,全面落实督查工作。地方法规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