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第十三条已修改村(居)民委员会在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协助做好爱国卫生工作。地方法规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