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河岸生态地保护规定第十五条有效河岸生态地保护纳入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负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领导干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造成河岸生态地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终身追责。地方法规 ·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