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和提升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区域联防联控的防治机制。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