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推动和支持度假区发展建设,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及节能环保、生态保护与修复、退耕还林还湿地、矿山(坑)复绿、小流域治理、城乡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专项投资和财政转移支付方面,给予度假区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