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以下简称度假区)的保护、开发、建设和管理。度假区规划范围:北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春新区、九台区界,南至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阳区界,西起洋浦大街,东至石头口门水库、饮马河,规划面积四百一十七平方公里。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