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货币补贴或者人才公寓等方式,为人才提供住房保障。

省和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可以将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纳入人才公寓统筹范围。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