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才发展条例/第四章 人才评价与激励第三十四条有效各级人才工作相关主管部门制定人才认定标准时,应当将同行评价、市场评价和社会评价等纳入评价要素。对现有人才认定标准未涵盖的人才,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