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省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推进公共服务衔接,促进人才往来便利化和跨境交流合作。
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联合开展招才引智,联合建设大数据中心和国家重大创新平台,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港澳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在本省设立研发机构的,可以享受各项支持创新的政策。
具有港澳职业资格的金融、规划、设计、建筑、会计、教育、医疗等专业人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省应聘执业,支持港澳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青年人才在本省就业创业。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