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用航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机场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民用机场的安全和运营管理,民用机场地区的场容环境和公共秩序管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