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用航空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有效当事人对机场管理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向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