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第八条已废止市人大常委会作出授予"深圳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后,市政府应当颁发"深圳市荣誉市民"证书和证章。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5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