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第七条已废止市政府应当将授予"深圳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