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2005年1月18日甘肃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