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四条有效保护区必须以管护为主,全面深入科学论证,因地制宜开展封山育林育草等生态修复工作,不断扩大林草植被面积,加强冰川、湿地、冻土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服从国家主体功能区划确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定位,提高生态服务功能。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实行统一规划、科学管理、依法监督、生态优先、协调发展的原则。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