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建立保护区水源涵养林补偿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具体补偿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补偿费用应当用于保护区保护。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