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布拉克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八条有效景区专项保护规划或详细规划由奇台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专项保护规划或详细规划应当纳入城乡规划进行管理。依法批准的专项保护规划或详细规划不得擅自改变。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