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布拉克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管理第十五条有效景区管委会应当引导景区内及周边居民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无污染的种植、养殖和农林副产品加工业,鼓励其从事与景区相关的资源管护和旅游接待等活动。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