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建议议程的专项工作报告,主任会议可以先交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审查报告或者有关工作机构提出审查意见,再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20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