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治理第十二条已修改自治县人民政府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监督农药、牲畜浴药经销商和种植、养殖户对回收的农药包装物、牲畜浴药包装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一)经销商出售农药、牲畜浴药商品,应当收取与商品等价的包装物回收押金,押金总额不得超过一千元;(二)种植户、养殖户不得将使用后的农药、牲畜浴药包装物遗弃,应当收集交经销商处理并取回押金;(三)鼓励种植户优先使用有机肥。地方法规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