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诈骗钱财、非法牟利的,由政府有关部门依照管理职责责令改正,取消该奖励和荣誉称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