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鼓励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通过依法发行股票和债券、股权交易等直接融资方式,为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融资。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