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鼓励单位和个人履行社会责任,开展扶老、助残、济困、助学、赈灾、医疗救助等慈善公益活动,依法保护慈善组织和从事慈善活动人员的合法权益。

地方法规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