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有效

因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文明行为规范而应当受到行政处罚,违法行为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