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支持与保障第二十五条有效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对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提供资金与物质支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慈善公益、志愿服务等活动提供便利,并减免相关费用。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