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蚕种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一条有效本条例自1996年3月1日起施行。1986年6月10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四川省蚕种管理条例(草案)》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