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可以依法委托机构具体实施。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分,由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决定。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