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三章 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第三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建立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用于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