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建立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用于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建设和管理。

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