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三章 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第十六条有效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