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五章 开发企业信用管理第二十八条已废止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应当包括企业客观信用能力、企业经营信用情况和企业诚实履约信用情况等。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采取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公众投诉等方式征集。市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并做好记录。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