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条有效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华侨,可以获邀参加省人民政府举行的重大庆典或者文化、教育、科技、经贸等活动,并在出入境时给予便利。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