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公众乘坐或者操作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应当遵守安全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的要求,服从有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遇有运行不正常时,应当按照安全指引,有序撤离。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