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电力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了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