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已修改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公共汽车客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协调、解决公共汽车客运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