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共治共享、奖惩结合、整体推进的原则,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长效机制,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