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水资源开发利用第二十七条已修改直接从湖泊或地下取水并需申请取水许可证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批准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