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已修改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指导农业种植者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和布局,采取综合节水措施,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和生态农业。

从事农业生产,应当科学施用化肥和农药,防止化肥及农药过量使用对水体的污染。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