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饮用水水源保护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公众参与、确保安全的原则。地方法规 · 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