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保护条例/第三章 管理和利用第十九条有效在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保护区域内施工,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措施,保护周围植被、水体、地形地貌等景观环境;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恢复植被和环境原貌。地方法规 · 崇左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7月15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