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涠洲岛保护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涠洲岛农业资源和农业生态环境状况,合理安排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鼓励发展生态农业和观光农业,防止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地方法规 ·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