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生态环境保护第二十一条有效涠洲岛保护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涠洲岛农业资源和农业生态环境状况,合理安排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鼓励发展生态农业和观光农业,防止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地方法规 · 北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