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城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成区餐厨垃圾的产生、收运、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