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车辆运输出现泄漏、散落的,责令立即清除,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车轮带泥运行的,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