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四十一条有效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和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中转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遮挡围墙和车辆清洗设施,进出口的路面实行硬化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尘土飞扬、污水流溢、污染环境。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