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容管理第十六条有效新建建筑物外墙的空调外机应当按照建筑设计指定的位置安装,不得随意变更位置或者破坏建筑物外立面。建筑物临街外墙安装空调外机应当符合安全要求和城市容貌标准,其下沿高度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国家标准,空调冷凝水应当接入排水管道。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