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自治州、县人民政府应当将自然遗产保护管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鼓励多渠道筹集自然遗产保护经费。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