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名义开展活动的,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