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工作服务条例/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第三十条有效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应当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应当载明服务项目、人员配备、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经费、保密条款、资金支付方式、项目评估、双方权利义务、争议解决方式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