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应当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应当载明服务项目、人员配备、服务要求、服务期限、服务经费、保密条款、资金支付方式、项目评估、双方权利义务、争议解决方式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