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管理规范第二十二条已修改新建、改(扩)建的主要城市道路应当与地下管廊同步规划、建设。建成后所有管线应进入管廊统一敷设。地方法规 ·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